首页  || 学院简介 || 新闻资讯 || 招生简章 || 代理加盟 || 医学宝典 || 学院荣誉 || 证书查询 || 客户服务  
研究院环境

研究院正面  

教室  

研究院全景  

育 婴 员

1.职业名称: 育婴员。
2.职业定义: 主要从事0~3岁婴儿照料、护理和教育的人员。
3.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三个等级,分别为:育婴员(国家职业资格五级)、育婴师(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育婴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4.职业环境: 室内,常温。
5.职业能力特征: 有爱心、耐心和责任感;口齿清楚、会讲普通话;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强;动作协调、灵活;有一定的学习能力。
6.基本文化程度: 初中毕业。
7.培训要求: (1)培训期限: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育婴员不少于80标准学时;育婴师不少于100标准学时;高级育婴师不少于120标准学时。
8.鉴定要求:
    一、育婴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育婴员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二、育婴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育婴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育婴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育婴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级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三、高级育婴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育婴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育婴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育婴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4)取得本职业育婴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9.鉴定时间: 理论知识考试为90分钟,技能操作考核为30分钟。

返回

学院简介  -  招生简章  -  证书查询  -  联系方法  -  招聘信息  -  网站地图  -  版权声明  -  站长信箱

Copyright©2005 ~ 2006 by bjwshb.com All Rights Reserved
Tel: 010-86370175   83010263